种植户在使用农药防治病虫草害时,经常出现防治效果不佳的情况。在不明原因和未获得正确指导等情况下,他们常常会增加用药量、使用浓度、施药频率和重复用药,甚至使用高毒农药及其他禁用农药,以期达到更好的防治效果。这样做不但增加了用户的用药成本和人工成本,也给我们的农产品食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农业带来压力。
笔者特别整理和总结出了导致防治效果不佳的10方面原因,以期大家共同探讨、研究和寻求更合理的途径和手段,提高农药防治效果和农药利用率。
1、施药器械落后
目前,国内的喷药器械还是以背负式、担架式为主,加上供药系统简单落后,“跑冒漏滴堵”等现象随处可见,并且常常造成雾化效果不均匀,喷雾质量较差。此外,通常使用的高容量法施药,容易造成雾滴偏大且不均匀、大雾滴易流失、小雾滴易飘移和挥发、粘附性较差等现象,从而导致农药利用率低下。
2、喷雾技术不到位
病虫害的发生、危害和发展在作物上都会有一个主要的危害部位或靶标。对于触杀型农药,如果不能准确喷雾击中靶标,就很难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对于內吸型农药,如果雾滴不能在靶标上均匀分布,也不会有良好的內吸效果,防治效果也会大打折扣。如防治红蜘蛛使药液能够均匀地喷布到叶片背面(触杀)或叶片正面(内吸);防治玉米螟应该心叶施药;防治飞虱和纹枯病需要对准植株下部施药;防治纵卷叶螟、叶稻瘟、白叶枯病需要注重上部叶片喷雾。
3、施药液量选用不当
施药液量,指每单位面积农田上所喷施的药液量。我国目前的常规喷雾以高容量法、中容量法为主,用水量大,能均匀湿润,但真正在靶标部位或作物表面持留的药液较少,药液浪费、流失严重。现代农业需要现代植保理念,我们还需要因地制宜地选择合适的用水量,必要时还需添加合适的喷雾助剂(如有机硅类、矿物油类、植物油类),与喷雾器械(喷头)、农药制剂匹配使用,增加药液在靶标部位或作物表面的持留量,促进药效稳定发挥。
4、药剂混用不当
通常,两种或两种以上作用方式和机制不同的药剂混合使用,不但可以提高病虫草害的防治效果和兼治效果,还可以避免或延缓有害生物产生抗药性,同时节省用户的时间成本和劳动成本。但是,农药混用必须了解掌握各类型农药的性质、作用和防治的对象,科学合理地复配混用,而不能混配乱用,否则可能不仅达不到防治目的,甚至可能产生严重的不良后果。如,酸性农药与碱性农药混用时,容易改变农理性状、发生酸碱反应,造成农药降解失效,甚至引起药害。此外,农药制剂混用时,必须注意混用方法(如母液法或二次稀释法)、混用顺序,尽量使用清洁水、现混现用。
5、药剂自身因素影响
农药的化学成分、理化性质、剂型、作用机制、使用剂量以及加工性状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药效发挥;相同成分同等含量的不同剂型之间都会存在差异,各公司生产工艺和制剂生产能力高低不同,药效差异也很大。近年来,热雾机、无人机、静电喷雾机等精准喷雾器械的兴起,对农药制剂的配套使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6、靶标抗药性增加
近年来,病虫草抗药性日趋加剧,这对农药的使用量、使用浓度也提出了更准确地要求;农药使用量或使用浓度过大容易发生药害和更多残留,农药使用量或使用浓度过小却又达不到合理地防治效果。如用药频繁的重要病虫草害,其抗药性常常是几倍、几十倍、甚百倍地增加,这会给植保工作带来很多难度和挑战。因此,当靶标抗性增加时,如何匹配合适的农药用量,也是一个现实的植保技术难题。
7、防治时机不当
植保防治,务必把握和抓住靶标的防治时机。即使相同的病虫草害,由于发育阶段不同,对于同一农药的反应也是不一样的。错过防治时机,用再多的量也很难有好的防效。所以,只有充分了解病虫草害的发生、危害和发展规律,在合适的时间,有针对性地准确用药,才能好的防治效果。例如,部分杂草3叶期前更容易防治,而有些杂草生长旺盛期防治效果较好;防治水稻螟虫类害虫务必在虫卵孵化高峰期进行防治;防治菜粉蝶、卷叶蛾等害虫,上午喷雾防治;防治鳞翅目夜蛾类和部分螟蛾科害虫,傍晚喷雾防治。
8、未对症防治
不同的病虫草害,需要不同的农药进行防治。如果病虫草害诊断再出现误差,对症防治就成了空谈,实践中,病害混淆、虫害混淆、病当虫治、虫当病杀、草做虫除的情况屡见不鲜。如枯萎病与黄萎病混淆;叶霉病与灰霉病疫病混淆;果树早期落叶病、棉花红叶枯死病误诊为红蜘蛛危害;番茄青枯病造成死苗,误诊为根腐病或地下害虫咬根造成死苗;大豆田杂草菟丝子危害误当成根结线虫病来治。
9、水质影响
水有硬水和软水之分。硬水含矿物质较多,偏碱性,如井水、矿区水、泉水等,稀释农药效果差,并且会降低或分解酸性农药的有效成分。软水含矿物质较少,偏中性,如塘水、河水、溪流水,稀释农药效果更好,但如水质较浑浊,也会影响药效发挥。
10、环境因素影响
温度、湿度、雨水、光照、风、土壤性质等,不同的环境因素直接影响农药性能的发挥和实际的防治效果。如二甲戊灵、乙草胺等除草剂,干旱时除草效果差,在适宜的土壤湿度条件时除草效果好;辛硫磷容易见光分解;气温在20℃-30℃范围内用药;气温在8℃以下,即使是灭生性除草剂也很难发挥正常药效;气温超过35℃时,雾滴水分容易蒸发、挥发,也容易引起药害发生和中毒事故;下雨天喷施农药,药剂易被雨水冲刷而流失,导致药效降低甚至无效;风大时,雾滴容易飘移、散失。因此,在农药施用过程中,要充分利用一切有利因素,控制不利因素,以达到防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