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737号建议的答复,对“关于进一步加大对黑龙江、吉林等地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作出了回复。
农业农村部表示,秸秆还田是推进东北黑土地保护的重要举措,长期以来,农业农村部坚持农用为主,不断推进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一是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力度。2017年,农业部启动实施了东北地区秸秆处理行动,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和加强黑土地保护为目标,支持秸秆覆盖、深翻、过腹还田等多种方式,秸秆还田能力显着提升。截至目前,共安排中央财政资金25.84亿元,支持东北地区178个县整县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二是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支持力度。目前,中央财政资金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已包括深松机、灭茬机、免耕播种机、打(压)捆机、秸秆粉碎还田机、秸秆压块(粒、棒)机、秸秆膨化机、秸秆收集机、秸秆还田联合整地机等9个品目,并对补贴范围内机具实行应补尽补。2019年,国家累计安排秸秆粉碎还田机、打(压)捆机、免耕播种机购置补贴资金13亿元,补贴秸秆粉碎还田机4.57万台、打(压)捆机3.08万台、免耕播种机4.24万台。三是加大黑土地保护支持力度。2020年,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印发《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农机发〔2020〕2号),将东北地区作为保护性耕作推广应用的重点,大力实施农作物秸秆覆盖还田、免(少)耕播种等技术。截至目前,已落实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亿元,在东北地区实施保护性耕作面积4000万亩,力争到2025年实施面积达到1.4亿亩。
关于建立地力提升补贴政策相挂钩机制方面,2019年,农业农村部按照“优化存量、增加总量、提高效能”的原则,在黑龙江省遴选了双城区、庆安县2个典型县区,开展了秸秆利用区域性补偿制度创设。在试点范围内,以玉米和水稻秸秆为重点,建立了耕地地力补贴与秸秆利用的挂钩机制,探索了秸秆还田、离田的补偿环节、补偿标准和考核方式,推动试点县区秸秆实现了全量利用,调动了当地农户参与秸秆利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国树立了全域全量利用的典型样板,为进一步构建区域绿色发展补偿制度提供了经验模式。同时,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0〕3号),明确提出鼓励各地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探索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挂钩的机制,引导农民自觉提升耕地地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黑土地保护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工作的衔接,多措并举提升耕地质量。
农业农村部表示,下一步将立足东北,面向全国,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以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提升科技水平、开展整县推进为工作手段,以秸秆利用区域性补偿制度创设和全域全量利用为重点支撑,探索建立政府推动、市场驱动、主体带动的长效运行机制,切实提升秸秆利用产业化水平。
(资料来源:农业农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