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粮食生产保障措施的”的建议,在其农业农村部网站发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382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回答。
关于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加大保障投入;
为稳定我国粮食生产,国家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完善扶持粮食生产政策措施,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和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
一是强化粮食省长责任制考核。2016年以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各省粮食生产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压实各地责任。今年为稳定粮食生产,推动将“粮食面积和产量”分值由原来的5分增加到10分,更好发挥了考核指挥棒作用。研究制定《农业农村部2020年度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继续开展稳定粮食生产延伸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保障粮食主体责任。
二是不断提高农业补贴效能。2016年国家将良种补贴、种粮直补、农资补贴三项补贴整合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重点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显着提高。坚持和完善粮食收购价政策,积极落实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等政策措施,稳定农民种粮收益。
三是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目前,水稻、小麦、玉米、油料等品种生产均已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2018年以来,中央财政每年安排资金约5亿元,选择部分产粮大县,面向规模经营农户和小农户开展水稻、小麦、玉米三种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有效降低了农户生产经营风险。
下一步,国家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粮食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不断压实地方政府责任。继续完善粮食生产政策,加大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支持力度,确保政策落地。持续推动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做到应保尽保、应赔尽赔,解决农户后顾之忧。
(来源:农业农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