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切实做好大连市长海县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按照大连市农业农村局、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大连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农发〔2018〕220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大农发〔2020〕260号)要求,大连市长海县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一、基本情况
全年有2户农户购买3台补贴机具,其中,旋耕机1台、轮式拖拉机2台,共使用国补资金3.49万元。
二、工作实施和保障措施
(一)工作实施
1.加强领导,成立组织。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由县领导牵头,县财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参加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2.制定方案,规范实施。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长海县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长海县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资金使用、购机对象、购机申请、农户购机、办理牌证、申请补贴、补贴公示、机具核实、发放补贴及监督检查等作了详细规定,规范操作,严格实施。
3.层层联动,加强宣传。召开了全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动员会议,全面部署安排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县、镇、村三级联动,广泛宣传,让广大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操作程序、补贴机具范围、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补贴标准等,并公布咨询电话号码和公示网站。县、镇农机人员还多次进村入户,特别是深入农机大户、设施农业基地,现场宣传讲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二)保障措施
1.制定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制定《长海县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长海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考核制度(试行)》《长海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试行)》等规章制度,确保廉政风险有效防控。成立了由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组成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农机购置补贴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规范实施。
2.深入实地,做好检查抽查工作。经镇农机部门核实后,县检查抽查工作小组,深入实地对购机户申报的补贴机具逐台进行检查核查,做到人在、购置的机具在。经检查没有冒名顶替和其他弄虚作假的情况发生。各项工作全部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的要求进行操作,各项证明真实有效。
3.严格要求,确保实效。我县严格按照“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加强补贴政策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要求开展工作。没有发现倒卖补贴指标、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及委托经销商办理手续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平、公开、公正地确定补贴对象,不存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等不法行为,有效地了全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
(来源:辽宁省大连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