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间施用化学农药后,防治效果的好坏是与农药、有机体和环境三方面的相互作用有着密切联系的。
(一)与农药联系的因子:
1、农药的化学成份不同,其药效不同:
如有机氯杀虫剂对螨类效果差,但对鳞翅目害虫效果很高;杀虫脒对鳞翅目幼虫及螨类效果均很好;抗蚜威对麦蚜防效显著,但对棉蚜属蚜虫几乎无效。
2、农药理化性质影响药效:
药剂的溶解性、湿润性、展布性、分散性及稳定性都影响着药剂的药效。
3、作用机制和方式不同,药效不同:
苯氧羧酸类除草剂如2,4-D、2,4-滴丁酯,2甲4氯、等对阔叶杂草有效,对单子叶无效,因此用于禾谷类作物田如麦田、玉米田、水稻田防除一年及多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并且在低浓度有促进生长,高浓度时抑制生长作用(激素型除草剂)。
内吸性杀虫剂对刺吸式口器害虫有效;胃毒剂对咀嚼式口器害虫有效,对刺吸式害虫几乎无效。而触杀剂则对两种害虫均有效。
4、药剂使用时浓度或剂量不同,药效不同:
一般在应用时,药剂浓度提高,药效会提高,但超过一定限度,浓度增加,药效不一定提高。例如苯氧羧酸类除草剂属内吸性传导型除草剂,可通过茎叶根被植物吸收,茎叶吸收的药剂主要随光合产物沿韧皮部筛管在植物体内传导,运送到根、茎、叶生长旺盛部分;根系吸收的药剂则随着蒸腾流沿本质部导管向上传导并带到植物体各部位。因此,使用时如用药量过大,由于输导组织被杀死,药剂不能传导到根系或生长点,反而药效不好,低剂量多次用药,有利于提高药效。
此外,由于药剂用量过多,会造成流失,也不能提高药效,而且易对植物产生药害,促使害虫迅速产生抗药性,杀伤天敌,污染环境等不良影响。
(二)与防治对象联系的因子:
农药是一类生物毒药,它在什么条件下才能有效地控制病虫等有害生物的为害,这个问题与有害生物的生存状态和生存条件有密切关系,并同生物的行为和习性有关。每一种生物都会有些薄弱的环节容易遭受到外界因子(包括农药)的袭击或干扰而使其生命的延续受到威胁,了解并掌握这些薄弱环节,对科学、合理地使用农药,提高药效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昆虫的取食机制不同,药效不同:
胃毒剂如敌百虫、除虫脲等喷施到作物的叶、茎和果实上,或是制成害虫喜吃的毒饵、毒谷撒施在作物地里,对咀嚼式口器害虫如粘虫、蝗虫、蝼蛄、地老虎等防效很好,但对刺吸式口器害虫无效。
内吸性杀虫剂如1059、甲拌磷、克百威对刺吸式口器害虫如蚜、螨、蚧高效,并且使用方便、喷洒不一定要求很周到,并可作种子处理和土壤根施。
2、生理状态或发育阶段不同,药效不同:
在害虫的整个生活史中,以幼虫及成虫期抗药性较差,卵强,同时幼虫又是为害严重的时期,因此防治时应选择幼虫期进行。
各令幼虫耐药力也不同,低龄幼虫耐药力差,高龄幼虫耐药力强,一般选择三龄以前防治效果高。生产中常采用的是卵孵化高峰期过后的1-5天为防治期。
在病害防治时,也要注意病菌的生理状态,冬孢子耐药力较强,当孢子萌发后,幼嫩的芽管耐药力降低,此时施药防效好;当芽管侵入植物体生长繁殖后施药则无效,因此对植物病害要掌握在发病初期防治。
农作物田间杂草“适时施药”也是防效的一个重要方面,杂草防除,一方面要根据药剂的性质、特点和杂草的生物学特性来决定施药期,同时还要考虑到农作物的敏感性问题。一般来说,对于一年生杂草,应在萌芽期,迟在3-5叶期施药。杂草成株后,除了其本身已造成为害外,对除草剂的抵抗力增强,此时用药难以达到选择性灭除的目的。
对于多年生杂草,则要使其生长到一定叶面积才能施药,以使杂草体内达到有效剂量而致中毒死亡,但对这类杂草迟也应在开花以前施药。杂草一进入开花期,即由营养生长转入生殖生长,其体内的器官分化,生理生化反应等方面均发生变化,从而使除草剂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对于阔叶杂草,则应在萌芽期以土壤处理法进行防除,或等长到一定叶面积后靠形态选择、位差选择、生化选择或采用定向喷雾法防除,施药时间应在杂草处于幼嫩状态,而作物处于高抗期为适)
3、性别差异不同,药效不同:
一般雌耐药力大于雄虫。
(火爆网:刘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