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广州集中,乘机直飞越南胡志明市 12月01日:布展和考察 12月02日:展会开幕及参展展示 12月03-12月04日:参展及各种商务洽谈活动 12月05日:撤展及考察活动 12月06日:飞回广州,抵达广州后行程结束。六、参展费用:展位费\\人员费用人员费用包含:从广州至越南胡志明市往返机票费、在越南参展参会规定行程内的酒店(双人房)、餐费、接送巴士、越南签证费、境外人身意外保险费、随团领队翻译等费用。七、参展形式:种形式: 参展并独立租用展位 公司、企业及产品形象直观,商谈便利,效果明显第二种形式:只观展考察市场不租用展位 此种形式是只参观展览而不租展位,参加企业可以在会场分发资料,可以免费参加展会组织所有贸易促进和商务活动。参加企业只需带产品说明书或小件样品参加展会广告宣传为主,可以直接接触越南客商,商业机会同样多。八、参展和出访目的:向越南乃至东盟国家展示企业形象和产品优势,提高度;协助企业进一步了解越南和东盟国家的经济发展和政策、市场需求、产业结构、经营特点,向越南企业介绍产品、技术、可合作项目,出席有关报告会和企业经贸交流会,促进中越企业加深了解,扩大交流,增强合作,推动企业产品出口企业对外投资等。九、出境手续:因私护照出境:人员费用已经包含签证费,出境前15天提供有效护照原件及二寸彩照一张邮寄至组办单位 统一办理即可十、报名规定:
1、即日开始报名。请参展单位将《参展协议》传真确认到组织方,以确认预定展位。
2、有效报名规定:按报名次序确定展位。展位费需在报名后三天内将费用汇款到主办方指定账户申请参会方可生效,余额须在展前提前30天付清。如取消参展参会,预付款不予退回。
3、确认展位后请将参展商企业简介、参展产品清单传真至组委会,要求是中英文资料各一份。
4、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10月30日 十一、展品运输:
a类:轻便型展品:如是轻便的可随人员携带过境的展品,以行李物品方式随参展代表携带至展馆,不需提前运输。参展展品要求以行李箱或行李袋包装好,出境时以行李物品申报, 一般不产生海关费用。
b类:较大或较重型展品:需以展品报关并提前运输至河内市。请提供参展展品清单,并由我方负责运输事宜。此类展品需在11月05日前向组委会申报完毕,运输及海关手续费用由参展企业负责。详细请致电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