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团体名称为农业合作协会,英文译名China Agricultural Cooperation Association.
农业合作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由在我国农业合作社科研、生产、经营、管理以及与农业相关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群众性、非营利性、自律性的行业组织。协会是独立的社团法人,维护会员和行业的合法权益,是政府了解农业联系农业发展的桥梁和纽带。
协会的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为政府、为行业、为企业服务,促进农业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本会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遵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相关的规章。
本会的住所在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2号绿地财富中心 邮政编码 102600。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制定行规行约,协调、规范合作社、相关企业之间的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
(二)开展行业调研,分析行业发展趋势,研究行业的共同利益,向政府部门提出与农业产业发展相关的产业政策、经济技术政策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举办农业科研、生产、经营、管理及国内外贸易等方面的信息交流活动,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承办或者根据行业发展需要组织农业合作社及其相关信息产品的交流交易、展览会。
(四)组织农业生产、加工、储藏、检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培训;普及科学知识,总结、推广新技术工作先进经验。
(五)收集、分析、发布行业信息;为企业发展提供咨询意见,为会员提供技术、市场信息咨询等服务。
(六)受政府委托参与本行业相关的技术、产品的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参加标准化活动;推动相关标准的贯彻实施。
(七)宣传和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向政府部门反映行业、会员的意见,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八)开展行业自律监管,加强行业自律,构建行业内诚信监督体系;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开展行检行评,引导、促进行业发展;协助有关主管部门,实施推进战略,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护行业信誉。
(九)经政府授权或委托,参与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进行企业生产经营资格资质审核,组织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
(十)开展行业在政策、信息、技术、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国(境)内、外交流活动;开拓市场,促进企业开展经济技术及贸易合作。
(十一)规范行业行为,协调解决会员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参与行业相关的反倾销、反补贴等对外贸易争端的产业损害调查和应诉协调工作,保护产业。
(十二)创办刊物、设立网站,为会员开展咨询服务。
(十三)开展符合协会宗旨的其他工作;承担会员、其他团体和政府委托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