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3456.TV/xiehui/3456_aama 2010/4/16 13:07:42 浏览次数:1684
第七条
安徽省农机协会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团体会员: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农机生产、经营企业,农机科研、教育部门和各种形式的农机经营服务组织,经批准均可申请成为团体会员。
(二)、个人会员:农机管理、经营、使用者(农机、种粮大户),农机科研、教育人员以及热心于农机化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经本人申请,报协会批准,均可成为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履行会员义务;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在农机管理、生产和经营活动中守法诚信,无不良记录。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协会的活动,优先享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三)要求协会对其合法权宜提供保护;
(四)通过协会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合理意见和建议;
(五)对协会的工作开展监督和批评;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七)协会确定的其它权力。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制度,执行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协会的社会形象和合法权益;
(三)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 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 承担协会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履行会员义务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协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