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3456.TV/xiehui/3456_caaie 2010/4/16 14:16:43 浏览次数:1122
第七条
农业交流协会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农业行业具有一定影响,愿意积极开展农业交流与合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经理事会或理事会委托机构讨论通过;
(三)按会费标准交纳会费;
(四)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机构颁发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 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 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三) 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 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 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四条 会员及其管理依照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农业交流协会会员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