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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农业部直属事业单位,于1998年7月在原农业部外事翻译室的基础上更名扩建而成,设有办公室、财务处、翻译一处、翻译二处、合作处、交流处、民间处、签证处8个处,为我部农业合作与交流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
农业部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农业部直属事业单位,于1998年7月在原农业部外事翻译室的基础上更名扩建而成,设有办公室、财务处、翻译一处、翻译二处、合作处、交流处、民间处、签证处8个处,为我部农业合作与交流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中心拥有一支外语水平高、团队精神强、勇于开拓奉献、朝气蓬勃的职工队伍,具有多年从事农业外事翻译、多边和双边项目工作、对外技术援助、团组交流、会议服务以及国外农业调研的丰富经验。
中心的职能主要有:提供农业外事翻译服务、组织外派和接待交流团组、实施农业部系统合作项目、承担南南合作技术援助项目、办理系统内因公出国护照及签证、承办会议和培训、促进农业民间交流、开展国外农业调研及信息咨询。
一、翻译业务
为农业部系统对外合作提供英、法、日、西语的口译、笔译,包括为粮农组织、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等组织及其他农业会议提供同声翻译;为部领导出席高级外事活动及国外来访高级代表团提供翻译服务;为农业部系统出访和来访团组提供翻译服务;为粮农机构提供文件翻译服务;为农业部系统农业合作日常工作提供翻译技术支持。
二、交流团组
参与制定和具体执行农业部与美洲、欧洲、大洋洲、亚洲、非洲国家农业部门间交流计划;承担农业系统科技、管理和经营人员出国考察任务;承办本部各行政司局及直属单位委托的出国团组派出和来访团组的接待工作。
三、合作项目
负责执行农业部部分交流与合作专项的实施工作,主要包括为发展家人员提供在华农业培训、对外农业技术援助、国外调研和考察项目等;承担向非洲派遣高级农业专家项目;实施粮农组织粮食特别框架下南南合作技术援助项目;开展中埃(塞)农业职业教育合作项目。
四、护照签证
承办农业部系统出国护照签证等相关出国手续。
五、会议与培训
承办会议会务和培训组织工作,包括农业部组织的会议及培训、与机构联合组织的会议及培训、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召开的会议和培训。
六、民间交流
负责开展非政府间农业交流与培训工作,执行非政府组织间农业合作项目,对农业交流协会提供业务支持和指导。
七、调研、信息咨询
承担信息咨询及调研任务。包括收集农业科技和经贸信息并承办专项调研任务,承担粮农组织相关信息调研任务。
地址:北京市农展馆南里11号
邮编:100125
电话:01059192449/2615
传真:01059191831/2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