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3456.TV/xiehui/3456_capda 2011/9/2 9:32:11 浏览次数:1100
2011年5月16至18日,
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在成都市召开了“植物生长调节剂座谈会”, 座谈会由刘坚会长主持。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农业科学院植保所、农业大学农学与生物技术学院、北京市农业科学院、四川省农药检定所的有关领导和专家,以及部分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生产、经营和应用单位代表出席了座谈会。会议认为:发展和应用植物生长调节剂是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应该通过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植物生长调节剂、帮助农民科学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以及完善对植物生长调节剂产品的管理等措施,使植物生长调节剂在确保国家粮食、保障农产品的充足供应和质量以及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植物生长调节剂是在生物科学理论指导下,采用化学合成或微生物发酵的方法制取的,具有特定生理调节功能的简单有机化合物,可用于调节植物的生长和发育且低毒或微毒,在增强植物的抗逆性以及在促根、保果、保鲜、提质和增产等方面,都具有十分明显的效果,在国内外的农业生产领域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目前,植物生长调节剂的销售额约15亿美元,占农药总销售额的5%左右,并以每年10%速度增长;其中,美国EPA批准登记的植物生长调节剂成分已有20多种、产品达200多个。我国生产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也有30多年的历史,目前已登记的植物生长调节剂产品有587个,涉及有效成分近40个,正处于成长发展的阶段。
今年以来,国内连续出现有关“乙烯利催熟香蕉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实报道以及对“膨大剂导致西瓜爆炸”和“黄瓜”的过度渲染,使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应用备受质疑。不仅在广大消费者中造成恐慌心理,也给农产品供应、农民增收乃至植物生长调节剂产业的发展,带来了不利的影响。与会代表认为,上述现象的产生,有着错综复杂的原因,当前主要存在以下4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缺乏有关植物生长调节剂应用的正面宣传,社会大众缺乏对植物生长调节剂对正确认识,遇有媒体的不实报道,很容易在社会上引起恐慌。
二是在植物生长调节剂实际应用中,依然存在着错误选用、过量使用和使用时机不当等技术问题,不仅难以达到预想的使用效果,还可能给农民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
三是部分农药或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生产企业,将未经登记或以肥料名义登记的产品直接投放市场。这些产品中有的不仅质量低劣,而且在产品的标识和说明中往往扩大使用范围、夸大使用效果,容易误导农民,在给农业生产带来危害的同时,也会成为农产品的质量隐患。
四是目前我国植物生长调节剂企业大多是仿制生产国外的产品,自主创制的产品少且剂型落后,难以满足农业发展的需要。
为发挥植物生长调节剂在促进我国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与会代表建议:
一是加大对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科普宣传。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并以适当的形式,客观宣传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作用、效果及对人类健康的影响等基础知识,人们对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疑惑和排斥心理、增强人们对农产品的消费信心;同时,进一步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并与媒体建立宣传合作机制,努力减少或防止出现有关的不实报道。
二是指导科学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生产企业要更加重视对农民的技术服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指导农民科学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对农业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努力减少农业损失、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
三是完善对植物生长调节剂产品的管理。通过健全和细化登记标准、区别情况适当简化登记资料要求以及加强调节剂机理与毒性研究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植物生长调节剂产品的管理;鼓励企业积极登记合格产品、打击制售伪劣产品行为,净化植物生长调节剂产品市场,为农业生产提供合格的调节剂产品。
四是支持植物生长调节剂产业的发展。国家应该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自主创制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新产品和新剂型,降低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生产成本、提高调节剂产品的性和易用性,促进植物生长调节剂产业加快发展,增强对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