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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务部关于推进农商互联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商建函﹝2018﹞204号)要求,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作为农产品流通领域的行业组织,有责任和义务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农产品流通行业积极参与农商互联工作,承担社会责任。为此,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发出如下倡议:
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相关单位:
根据《商务部关于推进农商互联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商建函﹝2018﹞204号)要求,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作为农产品流通领域的行业组织,有责任和义务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农产品流通行业积极参与农商互联工作,承担社会责任。为此,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发出如下倡议:
一、认识,切实落实。主动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主渠道作用,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认识农商互联重要意义,围绕六大重点任务,积极宣传推广和落实农商互联工作。
二、发挥优势,稳定产销。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农产品供应链中的核心地位,依托经销商链接全产业链,构建长期稳定的产销衔接机制。与各方参与主体密切联系,互联互通,利用新时代信息技术,发挥长板效应,与农产品主产区和优势产区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衔接关系,签订长期采购协议,发展订单农业。
三、凝聚力量,助力扶贫。凝聚各方参与主体力量,发挥资源优势。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角度出发,精准扶贫,助力贫困地区特色、优势农产品走出去。
四、提升标准,培育品牌。利用农产品购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团体标准资源优势,大力开展农产品流通标准化工作,通过参与制修订和宣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提升标准化水平,推动农产品品牌建设。
五、总结经验,探索创新。认真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及做法,积极探索创新农商互联新模式。
希望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行业同仁,积极响应协会倡议,做好表率带头作用。你们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将有效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农民增收,助力产业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为农产品产得出、产得好,卖得出、卖得好贡献自己的力量!
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