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3456.TV/xiehui/3456_hbnongyechanyexinxi 2010/5/20 10:32:58 浏览次数:640
河北省农业产业协会是我省十个涉农部门发起经省民政厅注册的民间群众团体,主管部门是省工经联(省经团联),现在已成为全省重点综合性的行业协会。为了便于服务和管理,经协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设立若干服务部门。为了有利于各个服务部门健康发展,根据协会章程,参照分支机构管理条例,特制定运行管理规则。
河北省农业产业协会是我省十个涉农部门发起经省民政厅注册的民间群众团体,主管部门是省工经联(省经团联),现在已成为全省重点综合性的行业协会。为了便于服务和管理,经协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设立若干服务部门。为了有利于各个服务部门健康发展,根据协会章程,参照分支机构管理条例,特制定运行管理规则。
条 所指服务部门系按照协会章程,根据开展工作的需要和依据协会业务范围的划分或某项业务活动的需要,设立的从事服务活动的部门。服务部门可以称部或服务中心等。
第二条 服务部门是协会的组成部分,直属协会领导,不具法人资格,应按协会授权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第三条 设立服务部门,要按照协会的章程,履行民主程序。由拟设立服务部门的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经协会秘书处研究同意,报常务理事会通过,方可设立。
第四条 服务部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规范的名称;
2、有固定的住所;
3、有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
4、有符合规定的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服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部长、主任),由秘书处研究,经批准,报常务理事会通过,由协会颁发任命书。正部长、主任以下领导人员配备由部长、主任负责选配并报协会备案。
服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负全责,如不规范运作出现问题由主要负责人承担。
第六条 服务部门的公章,由协会统一刻制。
第七条 服务部门在服务工作中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协会的自律公约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八条 服务部门要按照本机构的业务范围积极为协会会员和广大农民服务,在服务中要做到主动服务、热情服务、周到服务、科学服务、持续服务。在服务工作中要讲求诚信,注意维护协会的声誉和整体利益。
第九条 服务部门开展经营活动需建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并到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注册登记,不得以服务部门的名义直接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条 服务部门开展涉及本服务领域全局的重大活动,要提前向协会报告,经协会秘书处同意方可开展。
第十一条 服务部门每半年向协会书面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如遇有重要问题要随时报告。
第十二条 服务部门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不按协会章程办事,违反协会自律公约,严重损害协会名誉的,协会可经理事会同意,罢免主要负责人,如触犯法律由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三条 服务部门按年度和规定向协会交纳管理费。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河北省农业产业协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