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3456.TV/xiehui/3456_bjsx 2010/6/30 15:46:54 浏览次数:1262
第七条
北京种子协会吸收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和名誉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种子选育、生产、加工、经营、管理、教学及
种子相关工作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2、在种子界享有较高声誉的专家、学者、企业家、人士。
3、有志于种子事业的其他人员。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的权利:
(一)在本协会内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建议权和批评权以及参与本协会内部事务的管理权;
(二)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维护本协会的声誉;
(三)完成本协会委托的各项事务;
(四)按照协会要求定期提供有关方面的信息和研究成果;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 退会程序:
自愿退会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交回会员证;
不履行本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有损本协会名誉或有违背本协会宗旨的行为,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取消会员资格;
严重触犯国家法律的企业或个人,其会籍自动取消;
会员如果连续逾期不交纳会费或长期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