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3456.TV/xiehui/3456_sdnzxh 2010/6/2 11:23:17 浏览次数:703
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协会行业自律公约-第三章:
第九条 本协会会员要把维护“三农”利益,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作为农资行业自律的根本任务。
第十条 本协会严厉禁止以下几种违法违规行为:
1. 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
2. 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不全、不合格以及国家禁用的农资产品;
3. 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或推广许可证)、批准文号、品种审定证书、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的农资产品;
4. 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的农资产品;
5. 生产、销售假冒他人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的农资产品;
6. 假冒伪造或者买卖生产、经营许可证、批准文号或者产品登记证、合格证;
7. 伪造、涂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和有关质量标识;
8. 利用各种广告和媒体对农资产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作虚假宣传;
9. 农资生产、销售过程中计量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