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3456.TV/xiehui/3456_sdnzxh 2010/6/2 11:24:01 浏览次数:590
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协会行业自律公约-第四章:
第十一条 自觉遵守诚实守信的基本行业道德规范,共同维护农资行业信誉,促进本行业职业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十二条 尊重和维护其他会员单位的权利和利益,依法和规范经营,开展公平竞争。
第十三条 不得以虚假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不切实际的承诺,欺骗客户和其他会员单位或欺瞒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 向服务对象公开收费标准和各项服务承诺,提高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态度,加强行业内外的监督。
第十五条 自觉遵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接受社会对本行业的监督和批评,共同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第十六条 本协会会员不得在广告中以任何方式诋毁、贬损他人,不切实际的夸大自己,以此误导消费者。
第十七条 会员单位应及时向协会通报恶意侵权行为、信用记录恶劣的债务人情况等。协会将及时向全体会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第十八条 各会员单位应在协商互利、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基础上,加强合作,共同发展。